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樣品處理:根據標準要求,將玩具或材料切割成規定尺寸(如長 120mm× 寬 30mm 的布條),確保無褶皺或松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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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境控制:測試需在無風環境中進行,溫度 20±5℃,相對濕度 45%-7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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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焰高度:調整燃氣(丁烷或丙烷)火焰至標準高度(如 20mm±2mm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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夾具固定:將樣品垂直固定在夾具上,底部距火焰源一定距離(如 10mm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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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燃操作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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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燃火焰,迅速將火源移至樣品底部,保持接觸 5 秒后撤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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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火焰點燃時間和燃燒蔓延情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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玩具易燃性測試儀觀察燃燒過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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測量火焰蔓延至指定標線的時間(如從底部到 100mm 處的時間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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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余焰(火焰熄滅后繼續發光的時間)和余輝(余焰熄滅后材料繼續炭化的時間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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玩具易燃性測試儀合格標準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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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燒速度需低于規定值(如中國標準要求≤30mm/s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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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焰 / 余輝時間不超過 10 秒,且無滴落物引燃其他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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玩具易燃性測試儀分類要求:不同類型玩具(如毛絨玩具、塑料玩具)可能有不同的測試細節,需參考具體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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測試需由專業人員操作,佩戴防護裝備(護目鏡、手套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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測試后需清理殘留可燃物,確保**。
若需更詳細的操作指南,建議參考對應標準的具體條款(如 GB 6675.2-2022《玩具** 第 2 部分:機械與物理性能》中的易燃性測試章節)。具體可以咨詢景新通技術支持18962657355